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本所)成立于1996年1月,系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,四川省优秀、省级文明、诚信执业先进律师事务所。执业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(其中:博士生2名、研究生5名),主要合伙人从事政法工作及律师业务的经历均在20年以上。主任王宗旗系全国优秀律师,成都市十佳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,四川省律师协会、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,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。 王宗旗为本所法定代表人。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,依照法律和章程行使权利。本所主要业务为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,民事、经济、行政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,并下设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诉讼、法律顾问事务等业务部门。 秉承“服务大家”的宗旨,本所具有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。即合伙人会议制度、律师大会制度;政治、业务学习制度;接待制度;收结案审批制度;收费管理制度;财务管理制度;业务考核制度;分配制度;法律事务及疑难案件讨论、报告制度;办案质量监督检查制度;过错责任赔偿制度;职业道德、职业纪律评查制度;律师管理制度;业务档案管理制度;值班制度;行政人员劳动纪律考核制度;印章、办公设备管理制度;图书资料购买及管理制度等,并切实按章执行。 本所先后担任新华网四川法制频道、四川商检局、四川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、四川科技馆、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、成都市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、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、郫县国土资源局、四川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达成铁路有限公司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200余家,且系四川省国资委、中行四川省分行“法律中介库”成员单位,具有为政府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长期经验,并定期为顾问单位宣讲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物权法》等法律法规。本所还先后承担了成广经济台《法律课堂》、成都经济电视台33频道《生活栏目》、平安成都《法治栏目》的法律咨询工作,为市民无偿解决了数百起民间纠纷及投诉;还积极参与了市广电局、市关工委联合开办的“青少年维权热线栏目”,宣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在学校组织学生模拟“少年法庭”,评判“大欺小”现象,制作录音盒带派送,被共青团成都市委与成都市司法局授予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。作为成都市《助老工程》单位,参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,免费咨询;是成都商报“法律维权网”会员单位。本着“倡导法治,维护权益,诚信执业,服务大家”的建所理念,“大家律师”在社会公众和广大客户中享有良好的社会声望及信誉。 本所以其高质量、高效益、高水平的服务方式,向规模化、专业化方向发展,创出了自己的品牌、信誉及知名度。建所14年来,从未受到过当事人的投诉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的处罚或处分。